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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金融中心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09 14:56:5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江北新金融中心一期D11#)、E10#)、F14#)、G17#)、H16#)地块三网融合及无线信号覆盖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江北新金融中心一期 D11#)、E10#)、F14#)、G17#)、H16#)地块三网融合及无线信号覆盖工程(招标编号:宁咨司招标(202612号),招标人为南京扬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次建设内容为三网融合及无线信号覆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1.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建设地点:南京江北新区。

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验收标准。

1.6 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行业及招标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328752.28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二级()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 业绩要求:企业自202011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三网融合施工业绩(住宅小区、仓储、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反映通信工程部分的具体金额,需提供相应补充证明材料(如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①所有人员不得重复;②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有效的证书、投标截止月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投标人一致;④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⑤注册建造师不得违反《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0)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11)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29173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单位授权代表请于上述获取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固定格式,但须载明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两份材料到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8幢一单元402室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4.1.3招标文件费用:按项目收取,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地点: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开标室

投标开始时间:2026311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631110:00

5.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http://47.96.125.164:8060/)。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扬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398

联系人:周晔珉

联系电话:025-58539664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8幢一单元

联系人:张云凯、谢洁

电话:025-83379433

7.2异议接收方式

电子邮件:NJNZZB@126.COM

8.行政监督部门: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其他

9.1 投标人须在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网站(http://47.96.125.164:8060)报名。

9.2如投标人在江苏省信息通信建设交易中心(http://47.96.125.164:8060/)为首次注册,请在注册完成后再进行报名.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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